成都大学菁蓉学院作为比选人以公开比选方式对四川省大学生艺术节“成都大学菁蓉创工坊项目”展陈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就本次比选内容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总价控制:
四川省大学生艺术节“成都大学菁蓉创工坊项目”展陈项目。总价控制在人民币 50000.00(大写:伍万元)内。
二、比选内容:
参加比选单位需提供四川省大学生艺术节“成都大学菁蓉创工坊项目”展陈的相关服务,具体比选要求见比选文件。
三、合格比选人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比选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设计、广告或施工。
四、比选人在报名时须携带: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相关资质文件。
注:以上第1项收一张原件(法定代表人比选的不用“法人授权委托书”);其他项查验原件后各收一张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领取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7年7月24日—2017年7月31日(休息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成都大学学生活动中心二楼菁蓉学院218办公室。
六、递交比选材料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7年8月7日上午10:00,成都大学学生活动中心二楼菁蓉学院创业讨论室220室, 比选材料必须在递交比选按材料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材料恕不接受。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2017年8月7日下午13:00,成都大学学生活动中心二楼菁蓉学院创业讨论室220室,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比选会。
八、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嵇老师 电话:028-84622216,18780122170。
成都大学菁蓉学院
2017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