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川科函人〔2016〕38号)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暨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以下简称推进计划)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4年10月15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要求。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有关要求和申报流程
1.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1个类别项目,已入选国家(青年拔尖人才除外)和入选国家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不再申报。重复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2.申报流程:推进计划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推荐。具体申报流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9月28日15:00前,过期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8份(其中一份学院签字盖章),9月28日下午15:00前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19办公室); 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到cdrsc_szk@cd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 系 人:曾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4616355。
成都大学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