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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03| 浏览人次:

一、结题对象

2024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23年度延期结题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

二、结题材料

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对应级别的《成都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并附立项后取得相关成果材料等。

成果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本都要求完整。

1、提供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过程和成果成品的照片或视频,已获奖的提供扫描件(创新创业类比赛),已办理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已开办实体店要求提供店面照片;

2、已发表论文的,需要提供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

3、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扫描件;实物性成果应提交说明书或鉴定书;

4、学校认可的其它成果材料。

5、同一成果材料不能用于两个或以上项目结题。

结题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成果署名、内容等需与项目相关。若有作假,一经查实,将不予结题并通报批评。

三、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于2025413日前,以结题验收报告、附件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版送至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09学生双创服务中心,电子版压缩为一个文件包,以“2025年xx项目大创结题验收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CDJRXY@cdu.edu.cn。联系电话:028-84622011。

四、验收要求

此次结题验收采取材料审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结题材料是否符合相关结题要求(项目结题验收表及其支撑材料)。

五、注意事项

1. 所有项目都必须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予以终止

2. 本次结题不进行评奖活动。


成都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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