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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202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10-13| 浏览人次: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项目总体进程安排,现将第二批202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未在第一批结题的2025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

二、结题材料

      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对应级别的《成都大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并附立项后取得相关成果材料等。

      成果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本都要求完整。

             1、提供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过程和成果成品的照片或视频,已获奖的提供扫描件(创新创业类比赛),已办理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已开办实体店要求提供店面照片;

             2、已发表论文的,需要提供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

             3、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扫描件;实物性成果应提交说明书或鉴定书;

             4、学校认可的其它成果材料;

             5、同一成果材料不能用于两个或以上项目结题。

三、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于2026年10月30日前,以结题验收报告、附件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送至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09学生双创服务中心,电子版压缩为一个文件包,以“2026年第二批xx项目大创结题验收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CDJZXY@cdu.edu.cn。联系电话:028-84622011。

四、验收要求

      此次结题验收采取材料审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结题材料是否符合相关结题要求(项目结题验收表及其支撑材料)。

五、注意事项

      1. 所有项目都必须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予以终止。

      2. 结题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成果署名、内容等需与项目相关。若有作假,一经查实,将不予结题并通报批评。



成都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10月13日


一审:创新创业学院

二审:创新创业学院

三审: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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