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高校、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发展成都市新经济领域研究,形成高水平理论成果,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益,为成都市城市战略转型、重塑竞争优势提供智力支持,成都大学创新创业院士(学部委员)工作站于2018年11月开展了新经济领域产教融合项目申报及立项工作,现1年建设期满,将于近期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建设期满的新经济领域产教融合项目(见附件2)。
二、工作安排
1.2019年12月31日前,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对照立项时的建设任务书,填写和提交以下相关结题资料:
各项目负责人均需填写《新经济领域产教融合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1)、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申报表及其它项目成果支撑材料一起整理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所有装订材料均须提供电子文档,支撑材料须编页码并提供相应目录。纸质材料由项目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成都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219,联系人:熊姝闻,联系电话:84610756)电子文档以“项目级别+项目名称+负责人”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CDJRXY@cdu.edu.cn。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验收方式
此次结题验收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纸质材料(项目结题验收表及其支撑材料)。
四、相关要求
凡无故不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建设,做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该类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在职称晋升、评奖评优等情况时使用该项目。
附件:
新经济领域产教融合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2018年新经济领域产教融合项目立项名单.pdf
成都大学创新创业院士(学部委员)新经济工作站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