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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创新创业专项奖励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22| 浏览人次:

各立项牵头部门:

      为确保2021年创新创业专项奖励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立项牵头部门按照《2021年创新创业专项奖励范围(省部级以上奖项)》(附件1)中关于2021年创新创业专项奖励范围的认定要求,开展2021年省部级以上奖项的数据统计工作,请各立项牵头部门统计并审核完成后填写《2021年创新创业专项奖励项目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21年11月1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42160001@qq.com,纸质档签字盖章后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219)。

      为确保奖励工作顺利进行,建议立项牵头部门按如下时间安排开展统计、审核及报送工作:

1)立项牵头部门进行统计汇总:10月22日——11月1日

2)立项牵头部门按照2021年奖励范围及要求进行初审:11月2日——11月9日

3)立项牵头部门审核并报送:11月10日——11月13日

4)创新创业学院提交创新创业专项领导小组会议并确定奖励金额:11月14日——11月21日

5)立项牵头部门根据会议确定的奖励办法进行上卡数据统计:11月22日——12月3日

6)创新创业学院汇总后报送财务处进行奖励发放:12月4日——12月20日

      如本年度有新增认定范围外重要省部级以上创新创业类比赛获奖的,请获奖学院在11月13日前将获奖情况及支撑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由创新创业学院初审后提交创新创业专项领导-小组会议议定。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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