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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报名参加2021年龙泉驿区十大“青创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23| 浏览人次: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进“蓉漂”计划及“龙泉驿英才计划”,推动市、区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全面启动实施,不断扩大龙泉驿区高质量发展的人才“蓄水池”。积极践行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会议精神,持续培育创新创业人才生力军,结合《龙泉驿区青年创新创业就业筑梦工程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团区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局、区总工会等7部门举办2021年龙泉驿区十大“青创先锋”人物评选活动,选树青年创业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创业青年的示范带头作用,让龙泉驿成为青年创新创业就业的梦想之域、向往之城、首选之地,为奋力建设成渝制造业高地、“两业”融合示范区、产城融合活力区、城乡融合实践区贡献青春力量。


一、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 申报人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应于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申报人为公司法人代表或股东(一个公司限报一名申报人);

3. 申报人所创办企业主要纳税关系在龙泉驿区且连续纳税一年以上;

4. 申报人及所创办企业无信用不良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青创先锋”:

1. 创办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商业模式,能够填补市场空白;

2. 创办的企业2020年年产值超过80万,或纳税超过10万;

3. 创办的企业2020年获得过国家、省、市相关荣誉表彰;

4. 创办的企业获得过国家、省、市专项资助,或获得风投资金;

5. 创办的企业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等“新四板”挂牌,或为高新技术企业。

(三)特别说明

1. 若申报人不满足年龄条件(不超过35周岁),但属于特别优秀的创业人才,可破格申请。特别优秀是指:创办的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0万;或创办的企业作为主要成员单位参与国家标准制定;或创办的企业属上市、“新三板”挂牌、上规等实力企业;

2. 获得过成都市“创业新星计划”及2018年、2019年龙泉驿区十大“青创先锋”人物的不在此次评选范围内。


二、申报材料

2021年龙泉驿区十大“青创先锋”人物参评人员需提交2021年龙泉驿区十大“青创先锋”申报书(见附件1),其中包括以下材料:

1. 申报人员个人基本情况表;

2. 企业基本情况;

3. 企业就业人员名单

4. 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5. 申报人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 创办企业的商业计划书;

7. 由工商部门出具的申报人股权证明书;

8. 创办企业连续一年的纳税证明;

9. 创办企业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2020年度审计报告;

10. 申报人或申报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证书、所获荣誉证书、获得风投资金、参与国标制定等其他符合申报条件或有助于申报的材料;

11. 申报人及所创办企业无信用不良记录,无违法违纪记录的申明。


三、评选流程

(一)人员征集

申报人员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21年11月2615:00前,将申报所需资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5882182821@163.com,同时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报送至成都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楼209双创服务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4622011)。

(二)人员初审

由团区委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评选标准筛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

(三)专家评审

由团区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进行集中评审,通过项目路演及查阅申报资料,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评选出2021年龙泉驿区十大“青创先锋”人物候选人。

(四)名单公示

候选人名单经团区委书记会议议定后,通过官方网站、微信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表扬奖励

举行2021年龙泉驿区十大“青创先锋”人物颁奖仪式,对获评青年进行表扬奖励。


四、扶持奖励

1. 获评青年将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并获得创业扶持资金1万元;

2. 获评青年将优先获得推荐参加省、市、区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创业比赛、推优评先等机会,以及在各级媒体平台的宣传推广机会;

3. 获评青年将获得推荐入驻区青创园、同创谷、启迪之星、经开孵化园等孵化器的机会,以及推荐加入区企业家协会等行业协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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